司法为民,公正廉洁正天平

2014-05-06 16:39
来源: 政治处
作者: 龚晓慧

   

 陈正彬同志,中共党员,现任随州市曾都区人民北郊法庭庭长。陈正彬同志在法院工作23年,一直事基层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审结了大量的民商事案件,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职履行着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的职责,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在法院工作期间,陈正彬同志被省法院授予人民工作先进个人,记个人三等功三次,被曾都区委、区政府三次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并于2013年当选了随州市首届最美人民法官的光荣称号。

作为一名优秀法官,陈正彬同志始终坚持淡泊名利,勤奋钻研精业务。他坚信"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是保证办案公正和提高效率基础"的信念,在繁忙工作之余,总是挤出时间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改造世界观,价值观。在新形势下,他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在思想上拥护党领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通过政治理论学习,使自己的工作不偏离正确轨道,增强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为人民服务。工作中淡泊名利,不计个人得失,服从领导安排,积极协助工作。使自己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政治学习的同时,他也丝毫未放松业务上的学习,努力克服时间紧张的困难,坚持参加法院系统组织的各种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 参加党校的在职培训,不断为自己充电;每星期他都要集中半天进行业务学习,学习国家新颁布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确保法律适用自如,促进审判工作开展,不断提高自己的执法水平。

担任北郊法庭庭长期间,陈正彬同志狠抓民事审判管理,有力推动了法庭民事审判工作改进和提升。一抓审理程序,对每一件诉讼案件,从案件受理到送达、开庭审理,到判决,做到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确保了案件的质量。二抓目标管理,促进各项制度与措施落实.陈正彬同志任北郊法庭庭长期间,该庭都把法院目标管理和审判流程管理量化到人,对学习规划,经费,行政事务,人员分工等均作了较详细规定,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人人自我约束。此外,每月对审判人员所承办案件逐件核查,对于有问题或快要超期案件及时予以警示,督促改正或如期审结;对于合议庭审理案件,要求合议庭成员亲自审阅,亲自签名,杜绝名为合议实为一人包揽的现象。由于管理得当,北郊法庭的案件质量得以有了质的提高。三抓办案社会效果。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陈正彬同志总是跟庭里成员一再强调:"民事案件虽小,但牵扯到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稍不注意,就会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发展,甚至引发巨大的社会矛盾"。面对错综复杂的民事案件,陈正彬同志常对大家反复强调调解的重要性,更经常性组织大家召开座谈会,交流调解经验,讨论调解技巧,使大家真正做到不草率结案,不强硬下判,耐心疏导,从而真正妥善化解矛盾,有效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了上诉而后申诉案件。在他任北郊法庭庭长4年里,该庭共审结各类案件近2000件,其中调解结案800余件,有效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了上诉而后申诉案件,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四、抓案件执行,树法律权威,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难一直是基层法庭的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法律文书生效后,如果简单地下达执行通知书,然后就强制执行,执行效果往往不佳。因此,陈正彬同志总是在执行前先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让当事人知道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产生的后果,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此项工作需要极大耐心和极强的专业素养,而陈正彬同志总是反复细致地做着这项工作,通过他不厌其烦地努力,大部分案件都能得以顺利执行。而另一些难执行的案件,他又能坚持排除各种干扰,大胆地适用法律规定的各种强制措施,使案件圆满执行。通过对这些案件的执行,既树立了法律的权威,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实质性地解决了社会矛盾,切实地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问题,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陈正彬同志坚持调解纷争,就案说法。他把办案和法官社会责任感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潜心钻研民事审判业务,掌握了既实用又快捷的调解技巧。他注重庭审引导,针对不同矛盾特点,不同成分当事人,对他们晓之以法,明之以理,动之以情,实事求是而又耐心细致地做疏导工作,促使当事人自觉认识到对和错,从而不仅妥善解决矛盾,更使许多积怨很深的当事人在经他调解疏导后握手言和。如陈某等四人诉某水泥厂合伙纠纷案,标的30多万元,承办人员到水泥厂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时,遭到围攻和辱骂,为防止矛盾激化,促使其认识到错误,他及时进行疏导,做好双方调处工作.经过多次细致耐心调解后,当事人双方均认为法庭调解意见有法可依,有理可循,从而非常乐意地接受了法庭意见;也使得这一起标的较大,矛盾易于激化纠纷,经过耐心地做工作,圆满地调解结案。此外,陈正彬同志在办案过程中,还非常注重就案说法.针对"有些当事人由于不懂法,赢官司赢得不明白,输官司不知输在何处,从而叫屈叫冤"的情况,他非常注意对当事人开展正面法制宣传教育, 经常有针对性地对当事人宣传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把相关的法律规定向当事人阐明,真正让赢者赢得清清楚楚,让输者输得明明白白。万店一村民王某认为邻居偏房后墙侵犯了他土地使用权,两家为此多次发生纠纷。案件起诉到法院后,经实地勘察,王某邻居是经过审批在红线范围内土地上修建房屋,并没有侵犯王某土地使用权. 据此,他当庭向王某宣讲了有关法律规定,指出其诉讼请求无事实依据,同时对其疑问给予耐心解释与回答。在对双方进行耐心法制教育后,双方均表示以后邻里间要和睦相处,同时要学习法律知识。通过案件审理过程中宣讲,真正做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社会效果。

陈正彬同志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廉洁。在审判活动中,办案人员必须要做到秉公执法、不徇私法、严格依法办事才能确保案件处理公正,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对当事人求助的任何事情,只要能够做到的都不推辞,而是挤出时间想方设法的去帮助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也能给予耐心地解释,从不一推了之。在法院工作的时间里,陈正彬同志能够正确对待自己,始终做到“三不为’’,即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不计得失,尽力尽心干好每一项工作,做到不抱怨、不计较、不拈轻怕重,待人宽,对己严,勇于奉献,认真对待领导交办任务,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他严格自身要求,时刻将法律、法规和党的宗旨牢记心中。

现今,司法为民,司法公正作为价值追求,精神,理想正日益深入人心,被人们所倡导和追求.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经济利益格局深刻变动,社会结构巨大变化,进入到司法领域的社会问题将不断增多,审判职能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也将日益突出,人民法官也肩负着越来越重的责任。作为一名奋斗在法律一线多年的法官,陈正彬同志表示要继续保持乐观积极心态,用长期积累起来的知识和经验,为国家审判事业献计出力,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切实做到司法为民。相信在像陈正彬同志这样的优秀法官的模范带领下,法院系统一定会不断涌现出更多优秀的人民法官!我们的法治梦终会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