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君勿采撷 此物已入刑

2023-08-15 16:54
来源: 曾都区法院

    近日,曾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非法采挖野生兰草案,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某从老家返程途中,发现路边的山场栎树林里面有兰草,就用随身携带的工具采挖野生兰草8株。其在随州城区摆摊售卖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被告人杨某某采挖的8株兰草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兰属二级保护种类。被告人杨某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违反国家规定,采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二级保护植物野生兰草的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结合本案犯罪情节、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及被告人杨某某的认罪悔罪态度,作出以上判决

    兰花被称为“德花”,是花中君子,自古便是诗人颂赞的对象,其不仅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更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价值。不少人喜欢到野外采挖兰花草,移栽家中自赏或者用于贩卖。2021年9月7日,国家公布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野生植物名录》,除兔耳兰外,所有野生兰属均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采挖、收购、出售野生兰草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生态保护意识,在野外遇到不认识植物,切不可随意采挖,以防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