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院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积极探索信息化建设新思路、新办法,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进程。
一是认识到位。信息化建设是推行阳光审判,促进公平正义,提高办案效率的重要手段和平台。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准定位目标,明确建设方针,为信息化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是落实到位。大力推进硬件设施建设,2014年我院积极响应省高院信息化工作要求,投资160余万元进行机房改造,投资50余万元建成3个科技审判庭,投资50万元建成数字审委会系统,投资50余万元建成电子卷宗系统,投资5万元建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
三是运用到位。信息化建设根本目的在于为审判工作服务,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坚持抓好网络技能的培养和学习,通过全员培训、轮训、部门骨干加强培训等方式,使干警们都能够熟练地掌握运用网络开展工作,体会到了信息网络辅助办案的好处,增强了信息化办公的意识,提高了信息化应用水平。
四是管理到位。成立了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相继制定了《曾都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近期规划》、《计算机网络使用管理规定》、《内部网站运行管理实施办法》等一系列网络管理规范,建立信息化建设台账,明确了各业务庭室在网络建设中的责任和义务,将网络管理职责完成状况与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挂钩,并认真组织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