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欠钱不还成失信人,儿子考军校政审受影响

2019-06-28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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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龚家勇

“龚法官,我马上来法院把欠款还了,请你们赶紧把我从失信名单上删了,要不我儿子军校都上不了”。619日,被执行人陈某主动联系曾都法院执行法官,因其失信行为影响到儿子考军校,他表示愿意立即履行执行款95万元。目前,该案申请执行人已领到全部执行款。

2014年至20166月期间,陈某累计向冷某借款95万元,后一直未予偿还。201711月,冷某向法院起诉,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调解书生效后,陈某未按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履行,执行人员多次联系陈某,但其未予理会。后法院依法将陈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96月,陈某儿子小陈参加军校招录考试,在政审环节被告知,因陈某被纳入失信人名单,小陈无法通过政审考核。眼看儿子要被军校拒之门外,陈某追悔莫及,急忙联系执行法官,主动要求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

  在这里,执行法官提醒大家: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健全,构建“一人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大格局正逐步形成,失信成本将会越来越高。虽然最高院并未对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普通院校作出限制性规定,但一些军事院校政审严格,考生很可能因为父母的失信行为无法通过政审。所以,请失信被执行人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失信行为,不仅会对自己的品行产生恶劣影响,还可能面临严重的社会信用惩戒,甚至影响子女入学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