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场特殊的庭审在曾都区法院民事审判庭进行,承办法官梁平通过互联网和微信视频功能远程开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1年4月,原告钟某某在被告湖北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处购买运油车用于营运谋生,原告已依约支付了定金 ,被告因其他原因未能按时交车,双方因此发生纠纷,钟某某特诉至本院。
这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原告常居住地在广东,而广东当前疫情形势严峻,且路途遥远,不便应诉,考虑到此情况,为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同时保证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多次与当事人进行充分沟通,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此案通过“云上法庭”的方式进行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出庭”参加了庭审。庭审中,承办法官在线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信息、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有序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等程序,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双方通过在线平台端口即时查看庭审笔录,进行电子签名确认。
疫情期间,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充分保障当事人反映诉求的权力,我院深度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推动“云上法庭”常态化、制度化,真正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在家就能“见到”法官,表达诉求、解决问题,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