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成功确认四十件涉扶贫领域的确认调解协议有效案件,最大程度保护了精准扶贫对象的财产安全。
曾都区府河镇四十名贫困户向我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湖北某咨询公司返还他们的借款本金及利息。临近年底却要不到钱,对于本来就是精准扶贫对象的贫困户来说,无异于是雪上加霜,而民事诉讼普通程序相对冗长,怎样才能又快又好地解决贫困户的燃眉之急呢?经了解得知,湖北某咨询公司对四十名贫困户的诉求是认可的,只是因为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无力还款。针对这一情况,我院建议双方尽快达成调解协议,由法院对调解协议依法审查确认,并告知了当事人司法确认具有免交诉讼费、审查时间短以及文书生效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优势。
随后,我院立案庭徐庭长向严院长汇报了此事,严院长十分重视,立即安排了立案庭工作人员与曾都区府河镇司法所进行诉调对接。曾都区府河镇司法所邹主任迅速组织四十名贫困户与湖北某咨询公司进行调解,经多番努力,四十名贫困户最终和湖北某咨询公司自愿达成还款协议。周五下午,双方向我院递交了司法确认申请书。面对心急如焚的贫困户,我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利用周末时间加班立案登记及审查,周六上午就把四十件案件审查完毕并制作民事裁定书,确认上述调解协议均为有效,并及时向当事人进行送达。贫困户们拿到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下来了。
为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是我们法院人应尽的责任,司法确认也是近年来我院繁简分流的重要途径。善用司法确认,既可以在诉前快速解决当事人的纠纷问题,把矛盾化解在诉讼之外,也能缓解我院尖锐的人案矛盾,提高办案效率。本案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避免了贫困户的诉累,实现了对当事人权益的平等保护,更实现了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曾都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扩大诉前调解范围,加强诉源治理,加大诉调对接力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诉讼服务。
(通讯员:徐盈 皮广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