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锦旗表心意 执行为民记心间

2017-12-26 10:28
来源: 执行局
作者: 李展    浏览: 496


近日,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丁某给我院院领导和执行局分别送来感谢信和“剑胆琴心、救困济危、义正辞严、锄强扶弱”的锦旗,由衷的赞扬我院法官是爱民亲民,司法为民的好法官。

2007年1月19日,被执行人张某驾驶无牌农用车与死者丁某甲驾驶的摩托车(后载龙某)发生碰撞,造成丁某甲与龙某不同程度受伤,丁某甲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龙某高位截瘫,造成二级伤残。后我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向丁某甲家属赔偿23.65万元的经济损失。

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服刑,其他家属也没有主动替其偿还,申请执行人的一直未得到赔偿。因考虑到申请执行人龙某卧病在床,家中子女年纪尚小,生活困难,我院为其申请司法救助,以解其燃眉之急。张某刑满释放后,没有履行判决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丁某乙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我院强制执行的过程中,承办人了解到申请执行人的具体情况后,积极采取手段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未找到相关财产线索。在未查询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后,我院执行干警并未放弃对该案的查询情况。在了解到被执行人的妻子账户里可能有财产的线索后,我院执行干警立即对其妻子的账户进行查询,并对其有财产账户采取冻结、扣划的强制措施。顺利从被执行人的账户上扣划了部分执行款并给付申请执行人。

我院执行干警在执行过程中一直秉承着司法为民这一理念,积极的采取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在今后的执行中,我院将继续发扬优良传统从人民的角度出发,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