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在身边系列宣传之【平安·印象】

2017-06-16 08:16
作者: 王江令 王程程 邹元元 程真 尹行 皮广益 周杰    浏览: 335

看得见的平安承诺

王江令

法律对于我们来讲,既熟悉又陌生。说熟悉,是因为经常接触各种各样的事例与法律密不可分,有的同学还梦想着成为一名庄严的法官,当一名威严的司法警察。说陌生,是因为很多人觉得法律离我们太遥远,我又不犯法,知道那么多干嘛? 其实,自从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法律就紧紧地陪伴着我们,保护着我们。我们身边的法律无处不在,其中法律里面有着我们不可磨灭的道德行为。诚信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鲁迅先生曾说过:“诚信为人之本。”历史上关于诚信故事也很多:苏武牧羊、一千棵樱桃树……。

古时候的中国就有许多诚实守信的例子:曾子就是个非常诚实守信的人。有一次,曾子的妻子要去赶集,孩子哭闹着也要去。妻子哄孩子说,你不要去了,我回来杀猪给你吃。她赶集回来后,看见曾子真要杀猪,妻子连忙上前阻止。曾子说,你欺骗了孩子,孩子就会不信任你。说着,就把猪杀了。曾子不欺骗孩子,也培养了孩子讲信用的品德。

着眼现代,不守诚信的人比比皆是。小到不诚信的考试,大到涉及人民切身利益的欠钱不还等等例子数不胜数。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发展,老百姓手里的闲钱越来越多,投资的渠道却很闭塞,导致了民间借贷的大量增加,纠纷也是越来越多。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在不断的提升,更多的人愿意将纠纷交由法院处理,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的案件案件也越来越多,就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来看20161月1日至6月5日受理此类案件共计96件,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截止到2017年6月5号受理此类案件共计141件,同比增长46.9%。这充分说明了此类案件审理的工作繁重,并且在受理立案后还存在着诉讼文书困难、当事人拒不出庭、消极应诉、外地躲债等不讲诚信的情况,给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带来了相当大的困难。即便如此,曾都区人民法院领导迅速组建起审判团队投入到一线工作中,力争尽快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面对送达难的时候,先电话与受送达人沟通协商第一时间送达和了解案情基本情况,电话沟通不成选择普通的邮寄送达,在受送达人逃避诉讼、拖延时间,这时应当直接使用公告送达,采用三步走的方式在法定期限内送达到当事人的手中。让双方当事人充分有机会当面把事情讲清楚尽最大的努力用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人们常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但真的没钱履行债务的时候,又有几个人愿意勇敢地站出来承担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在面对这样不讲诚信的老赖,即不适用调解也不适用判决,就只能建立广泛的大众参与的社会诚信体系,我院在2016年10月1日起建立“失信人员名单”库,在辖区商业街繁华路段大型LED显示屏连续曝光“老赖”名单,名单显示失信被执行人的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相关信息。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同时也限制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若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通过一系列限制措施让失信被执行人在社会上寸步难行。只有这样,整个社会的诚信度才能逐渐提高,让“老赖”无所遁形,老百姓不会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

人民法院是人民的法院,它将以实际的行动承诺着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平安和稳定!


身安为富,心安为贵

王程程

 

平安,这个词,人们谈论到它总是会立即与生命联想起来。古往今来,关于生命的诗词篇章也有很多,印象比较深的一句出自于印度诗人泰戈尔的《飞鸟集》,他写到“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这代表了他的一种人生观。那么,“平安”仅仅是身体平安生命无虞?人活于世间,除了最基本的生存、安全的需求以外,还需要精神的满足,心灵的安乐,所以说身安仅为富,而心安才为贵。

什么是安?不出麻烦即为安。我们生活在这个社会中,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人与人之间交往,或多或少都会出现一些麻烦事。小麻烦大家自己解决,大麻烦呢?只能交由法律来裁定。而法院,就是处理各种“麻烦事”的机关,为了让来寻求解决麻烦的人们多些心安,少些烦躁,为了让他们感受到法院的公平正义,这就需要法院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创建平安社会,我们责无旁贷。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作为一个基层法院,每年所接案件是越来越多,案多人少已成常态。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每名工作人员也依然力求将麻烦事圆满解决,还人们一个美好心情,让前来“问诊”的人们不仅身安,而且心安。

所谓“身安为富”,不仅是指人们的人身安全,还暗指人这一生只要过得如意顺遂,那就可称之为“富”。法院每年所接的刑事案件,比如职务犯罪、盗窃、寻衅滋事、危险驾驶、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等,任何一件都是对自己对他人都有损害的,那又何谈如意顺遂?那么,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到底怎么判才能让双方当事人都心服口服,之后去好好过自己的人生,而不是心怀恶意?这就需要法官在是非、善恶之间作出泾渭分明、不偏不倚的判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仅是刑事案件,民事案件依然如此。人们都说民事案件就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其实并不尽然。民事案件才是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民事案件中的生命权、健康权纠纷类案件,这是平安与否最直接的呈现;离婚纠纷类案件,这是关乎人们生活能否幸福美满的关键;民间借贷纠纷类案件,金钱,这是人们生存于世的基本保障……法院,作为一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机构,断案时只有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才能让来这里的每一个当事人真正感受到身安且心安,而这也是我们每一位法院工作者们正在努力实现的目标。

说到“心安为贵”,人活于世,不止寻求物质的满足,精神的安乐才是我们生存的支撑。结合我们法院的实际案件来看,就来说说离婚类案件吧,婚姻是否幸福美满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一个人生活的幸福指数,那么,只有双方婚姻出现了一些问题而两人又无法协商解决之后才会诉诸法院。既然两人婚姻不幸福,我们是否该直接判离呢?俗话说的好“劝和不劝分”,其实法院中的很多离婚案件都是以调解结案。如果双方还有转圜的余地,那么我们可以从中帮助双方化解矛盾重归于好。如果双方确实感情破裂,坚决离婚,但对于财产和小孩抚养这一块无法达成一致,在不伤害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做工作使他们自愿达成协议,调解离婚。步入婚姻殿堂的两人曾经必定是有深厚的感情,即使感情破裂,也希望好聚好散,之后依然可以做朋友,这应该是每一个人内心的期望。可是现实生活中,真正能做到这样的又有多少呢?破碎的婚姻,在每个人的心中都将留下不可避免的伤害。而我们法院工作者,也只能做到尽最大可能的去抚平他们的创伤,让他们能积极的去面对之后的人生,让他们心安。

   “身安为富,心安为贵”,身安心安必不可少,两者合二为一即为平安,身体平安心灵平安。有了平安,我们才能以休闲的心情漫步在夕阳西下的田野上、小河边,低声吟唱“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有了平安,我们才能以坚定的意志去攀登人生的阶梯,放声高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有了平安,我们的国家才能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大道上稳步前进……


为平安建设保驾护航

——邹元元

平安建设作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法制基础,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保障工程,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人民群众所期盼的民心工程,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工程。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担负着打击制裁犯罪、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是创建平安的主力军,同时平安建设也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是法院加强自身建设的一个重要机遇和挑战。

当前,我区正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和“黄金发展期”,这个时期,社会总体安定团结,经济发展迅速的同时伴随着利益关系日趋复杂,社会建设和管理面临新难题。城镇拆迁、土地征用、社会福利保障及利益分配,急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就业形式的多样化、利益分配关系的变化,以及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也导致社会成员的心理失衡及其相互之间的不理解。这些不和谐的音符,对构建平安和谐社会影响极大。经济越发展,改革越深入,越需要加强法治,法院的工作就越重要。正确应对这些矛盾和问题,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既是我院平安建设的重点,也与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息息相关。这不仅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所在,也是应当承担的政治责任。
     我院在平安建设活动中,为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积极的采取6项措施,加强执行工作,努力实现申请人的实体权利,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

一是强化责任提效率。我院面对不断加大的执行压力,从强化工作责任入手,成立专班团队,任务分解到组、责任落实到人。对疑难性执行案件,每周分管领导、执行局长连同承办人员进行合议案件,集聚众人之力,对案件的下一步进展提供好的意见或建议。形成了部门职责法定、责任主体明确、岗位职责具体、责任追究规范的责任机制。

二是坚持学习促提高。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升执行人员司法为民的意识。我院执行局组织全体执行干警每周进行学习培训,强化业务技能的培训,确保执行队伍业务技能过硬,使执行干警逐步增强处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

三是注重和解保稳定。坚持把“和谐执行”的理念贯穿于执行过程始终,对有和解可能的案件,努力寻找和解的切入点,注意发现、寻找并努力创造当事人和解的条件和机遇,促成执行和解,注重消除被执行人的对抗心理。

四是协调配合克难案。积极推进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建设,加强与银行、车管所、房管局、工商局等相关职能单位的联系沟通,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疑难案件及时的向有关单位发起联动协助办案通知,借用社会力量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对于涉及到企业的案件,采取专人专案进行集中办理,扭转涉及到企业的案件过于分散,办案效率低下的被动局面,形成了克难攻坚的整体合力。

五是探索机制提质效。不断创新工作举措,有效提升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建立了执行工作特困当事人救助制度,通过司法救助等有效的途径来对特困当事人予以帮助,对有执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通过将其纳入失信人名单等措施,对其不良信誉进行揭示披露,执行案件接访制度,建立公开执行机制、审执兼顾机制。

六是加强宣传重沟通。采取各种途径,大力营造执行声势。先后在法院网站,各级媒体集中发布执行通告、播放新闻。向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宣传执行工作,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为解决执行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平安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的保障工程,是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人民群众所拥护。我院将认真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区跨越发展营造宽松、规范的经济发展法制环境,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平安创建和谐法院

 

 程真

 平安是福,平安是金,有了平安我们才能幸福。

人人都希望平安,但在当今社会却处处存在着不平安。作为法院立案庭的一名工作人员,我们经常能接待一些人身损害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等一些案件,我们除了深深的表情和惋惜之外,我们更应该从那些悲惨的事故认识到,我们所肩负的责任。

在我们身边存在着很多安全隐患,法官遇袭事件,经常见诸网络报端,引起社会反响。提到立案庭,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原告面红耳赤述说案由,急切地要和被告对簿公堂,讨个说法,接待的工作稍不注意,当事人就大发雷霆,会引起一系列的矛盾,也会关系到我们的人身安全。平安与和谐是相辅相成的,在我们立案庭以和谐为前提造就了另一番景象。大多数老百姓来我们立案庭,很多时候需要有人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替他们牵线搭桥化解心中的心结。我们耐心听,认真解释,立案庭还成立了速裁庭,有利于让群众的矛盾以更温和的方式化解,对于老百姓来说,减少诉讼成本,让他们花最少的力气、时间、金钱来维护自已的权益,缓和了审判压力。如果在速裁调解中心,不能达成调解,便迅速启动审判机制,将案件转入审判阶段。

我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一定会拥有平安和和谐工作环境。


推动平安建设   构建和谐印象

尹  行

平安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在推进平安建设中,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坚持“立党为公、执法为民”,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立足于法院工作实际,全面做好各项审判、执行和信访工作,通过充分有效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那么我院应从法院的审判工作、涉诉信访处理、法官队伍建设来推进平安建设。

一、基层人民法院在平安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基层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通过审判具体案件,开展法律宣传工作等提高法人和自然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通过开展严打整治,实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基本任务;通过诉讼调解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及时合理、妥善地解决和控制民间纠纷;通过法律宣传工作的开展,使得广大公民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得到加强。通过以上方式来推进平安工作。              

二、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从目前形成涉诉信访的原因,在司法机关内部主要由于:1、案件承办人员缺乏大局意识,不能将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地统一起来,在处理案件过程中不能耐心细致地做好涉案人员的思想工作,造成案件当事人的怨愤,引发上访。2、司法机关的公信度在普通百姓中偏低,办案质量不高或久拖不决,引起当事人不满,致使一些涉法上访人员产生了扭曲心理。3、处理信访工作机制不健全。一旦出现问题,部门之间存在互相推诿,丧失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使简单的事情复杂化。

因此,在日常工作中每个案子不仅要严格遵守程序,公正审理,而且要把道理说清楚,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在此基础上建立相关机制:一是建立不确定因素排查机制。我院执行局每周三下午召开例行的合议庭,对重点疑难案件进行排查,各入额法官、审判人员及案件具体承办人对敏感案件进行细致的讨论,研究对策,对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及时的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建立突发事件应对机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到早发现、早控制、多疏导、多反思,正确处理,减少失误。三是建立诉讼风险预先告知机制。上访事件,相当部分是由于当事人承担了一定的诉讼风险后不理解而引起的。因此在法院立案的同时,务必将诉讼风险告知当事人,从源头上减少涉法上访案件。

三、加强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法院的公正司法。如果法官在司法活动中,徇私舞弊,枉法裁判,就会丧失法律的尊严,导致产生社会新的不和谐因素。因此,我院在在推动平安建设工作中,必须建立在廉洁自律、秉公办案的基础上,这就要求构建惩治预防腐败长效机制。一是要从教育入手。在书记员入职培训课上,邹主任曾用一个个鲜活的案例为我们展示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许多办案人员由于思想上的放松,没有管住自己,最终锒铛入狱。因此“小木鱼常敲,廉政经常念”,使每个办案人员从思想上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恪守法律的尊严和公正。二是建立廉政提示制度。特别是对新提拔人员、一线办案人员、新进法院人员,以及群众和社会上有反映、信访和举报比较集中的人员进行重点提示。三是建立和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引导和敦促全院法官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观念,秉公执法,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对发现违法审判行为,坚决追究责任,绝不能姑息。严格落实法官和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职业纪律约束,真正在法官和当事人之间建立起一道防腐倡廉的“隔离带”。四是加大监督和查处的力度。要着力打造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尤其要加强对法官“八小时之外”活动的监督。要确保监督到位,监督有效,对法院干警中存在的违法乱纪行为,要不护短、不遮丑,盯住不放,严肃查处,以儆效尤。


     创平安法院  为人民服务

皮广益

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基础,人民法院作为公平正义的捍卫者,在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作为法院的一员,本着为人民服务为原则,同样肩负着对法院、对社会的平安创建工作。

首先,我们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善于判断、把握各种风险的演变趋势,切实增强平安创建的主动性、实效性。坚持依法审理案件,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力军作用的“主业”。通过案件审理,传递依法治国的理念,也是我们法院人员的重要任务。一件件、一桩桩案件的审理,阐释出不同的法律精神;一次公正的判决、一场秩序井然的庭审、一篇说理透彻的裁判文书,本身就是很好的法治宣传。“审好一案,教育一片”的功能不言而喻。我们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坚持以案件为载体,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在媒体上以“法官说法”的形式,通过法官对案件的解读,既讲透判决的法律依据,又作出警示和提醒,把审理案件的职能进一步延伸,放大司法案件对社会公众的引导和教育效果。

然后,我们要在社会上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不仅承担对案件依法裁判、定分止争的职责,还应当积极拓展审判职能,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为深化平安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只有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形成全民知法、全民懂法、全民守法的法治氛围,平安建设才能取得预期效果。要通过广泛的宣传,调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通过举办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建立法制宣传一条街、设立普法宣传栏、发放法律知识小册子等宣传形式,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大力宣传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帮助群众学法、守法,依法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通过宣传安全防范知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治安防范意识,杜绝治安案件和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治安秩序良好,经济快速稳步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最后,要将平安建设与法治政府建设相结合。进一步优化决策,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等制度,切实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进一步改进执法,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法律的尊严;进一步转变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力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强化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营造氛围,在全社会广泛倡导学法辨是非、懂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增强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的意识,打牢推进依法行政的社会基础。同时也可以与落实维护稳定和综治责任制相结合,努力营造齐抓共管的社会局面。进一步健全综治工作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完善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考核严格、奖罚分明的激励机制。突出解决重点治安问题,紧紧抓住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有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加大打击和整治力度。积极预防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密切关注特殊群体的情况和问题,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坚持社会治理创新,不断探索新思路、新举措,使综治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群众看政法,首先看平安。平安稳定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党的十八大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社会和谐稳定是其中的重要内容。我们要建成的小康社会,既是一个经济繁荣、人民富裕的社会,也是一个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充满安全感幸福感的社会。法治是平安建设的重要保障。我们要自觉把平安建设放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局中来谋划,不断提高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


平安之本  在于维稳

 

平安是社会稳之本,是国家发展的基础,只有在平安的环境下, 经济、社会、文明等才能高速的发展,我们的生活质量,生活环境才能逐步的提高。在我们身边,以安全稳定为第一要素的除了公安系统以外,那就是法院系统了,所以平安对于法院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审判时需要安稳的环境,接访信访人员时也需要一个稳定的场所,那就说说我身边的平安故事。

  我院在外来人员入院的时候,都要经法院安检室检查通过无误后方可放行,这体现出我院的严格审查制度,以及对平安的保障。刑庭开庭时,也都会加派人手,保障现场的秩序与安稳,避免出现突发状况和不可控制的场面。在比方说,在上个月,湖北全力公司在我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湖北全力公司系我市知名企业,近年来因经济下行、经营不善等原因陷入债务危机。截止2016年3月31日,经评估,湖北全力公司资产592244313.09元、负债1008351900.48元,所有者权益-416107587.39元。2016年12月12日,湖北全力公司以公司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我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我院于2017年2月13日依法裁定受理湖北全力公司

破产重整案,并于2017年3月3日在人民法院报发布公告。2007年4月27日,湖北全力公司近400名债权人到我院参加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本次会议因为债权人人数众多、矛盾突出,处理不当可能会引起债权人哄闹会场等过激行为,会议召开前,我院多次就会议议程向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法院汇报,就交通疏导、安全保卫工作与区政府维稳专班、院法警大队联系。在各方的配合下,本次债权人会议没有发生意外情况,会议议程顺利完成。

会上,管理人湖北神农律师事务所通报了湖北全力公司资产状况、债权债务情况,报告了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向债权人会议作了履行职务的阶段性报告。湖北全力公司负责人聂孝全介绍了公司经营情况,职工代表作了主题发言。与会债权人还选举了债权人委员会,湖北全力公司负责人、管理人还就债权的疑问回答了债权人提问。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圆满召开,为湖北全力公司破产重整程序的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这也是我院在平安工作中结合实际情况,在召开大型会议时,没有发生突发状况。平安在身边,需要我们大家一起共同努力,为当事人和法院的干警们创造一个稳定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