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一面锦旗一片心 公正司法暖人心

2021-06-17 16:14
来源: 曾都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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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曾都区人民法院收到一面致谢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尊敬的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各位领导,您们好!我是案件当事人夏某某,在此谨向贵院靳审判长、王主任及各位法官、书记员道一声辛苦了!您们秉公执行法、公平正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使我感动不已,不得不写下这封感谢信,向他们表达最真诚的敬意和最诚挚的感谢!”以上感人肺腑的话语来自一位申请执行案件的当事人,正是我院审判执行人员全心全意促进案件执结的精神感动了当事人,让当事人写下以上的话语。

上述案件来源于一场借款合同纠纷。2020年1月12 日,由于当事人夏某某借款遭到了被告王某逾期不偿还,给当事人造成了经济损失,给她的家庭也带来了生活负担。面临诸多法理与情理难以调合的实际问题,经多方联络无效后当事人向曾都区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在开庭受理本案后,承办法官靳鹏程极为重视,本着“主持公道、维护和谐、高效服务”的原则,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结合本案实际向当事人各方透彻剖析法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认真负责地做好各方的协调工作。

 承办法官靳鹏程多次联系原、被告,耐心聆听原告的诉求、被告的意见。在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靳庭长反复与原、被告沟通,交换意见。在组织双方调解无效的情况下,运用简易程序,及时开庭审理作出判决:被告王某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夏某某借款100000元;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被告王某负担。使当事人的诉求及时得到实现,提高了办案时效。

 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及时履行债权。夏某某于2020年6月29日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我院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并对王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网络查控,但均未查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2021年初,我院实行岁末攻坚执行行动,于2021年2月4日将被执行人王某拘传到案,王某向我院保证每月按期还款,并于当日履行1万元,考虑到被执行人履行部分且执行态度较好,我院暂未对其实施拘留,要求其按期履行。但农历年后,被执行人王某未按期履行,且不再接听我院工作人员电话,导致我院无法掌握其行踪。我院依法向曾都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请公安部门协助查询王某行动轨迹及所处的具体位置,同时我院向中国联通随州分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协助对王某所处位置进行实时定位。在我院强大的执行攻势下,被执行人王某顺利到案,将案件执行款全部了结,该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为确保当事人权益早日实现,打击被执行人老赖行为,曾都区法院面临当前法院案件倍增,当事人权益保护意识强烈,审判人员少的客观实际情况,法院克难奋进,向内挖掘,在切实有效保护当事人权益方面下功夫,在案件繁简分流上多动脑筋,大胆适用简易程序,做到快审快结,提高办案效率,实现当事人权益保护。

当事人用锦旗表示感谢,是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更是对法官进一步提高办案能力和办案质量的鞭策。曾都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