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公开开庭审理全市首例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

2018-07-31 16:11
来源: 刑一庭
作者: 魏骊颖    浏览: 375

日前,由曾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孔某行贿一案在曾都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我市开庭审理的首起监察委移送审查的职务犯罪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3月份,被告人孔某得知随州华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将“裕民大道人行道外4.5米绿化工程”项目挂网公开招标后,通过他人引荐找到詹某(另案处理),请其在工程承接中予以关照,以便顺利承接该工程,在詹某的帮助下孔某顺利承接到该工程。因工程施工均由孔某垫资,其遂请求詹某在工程款拨付进度方面给予照顾,优先拨付工程款,并承诺给予好处,詹某同意,对华誉公司呈报此绿化工程的付款计划书均及时审批和安排拨付,先后两次拨付工程款共计129万元。2017年7月,孔某将两提茶叶(其中一提茶叶内放有5万元现金)送给詹某并告知詹某茶叶盒内有5万元现金,詹某得知后仍予以收受。2018年3月23日,詹某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随州市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其妻子约孔某见面将5万元现金退给孔某。5月13日,随州市监察委员会依法扣押孔某涉案赃款5万元。

为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和庭审效果,本案由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琦担任审判长,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胡海坤、检察员吴硕出庭支持公诉。庭审开始后,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后审判长宣布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