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我院魏光勇同志荣获 “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2016-03-14 14:53
作者: 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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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1月作出关于表彰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的决定,我院司法行政管理科科长魏光勇同志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魏光勇同志自1980年到法院工作以来,历任书记员、司法技术科科长、司法行政管理科科长,先后多次被省高级人民法院、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曾都区委政法委员会、本院评为先进工作者。1987年度记三等功一次、2004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个人一次、2014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二等功一次、同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先进个人”、被曾都区人民政府评为“财务管理先进个人”的殊荣。

文明楼院“好管家”

2012年初就任司法行政管理科科长以来,面对院机关高低不平的地面、纵横交织的电线,他决心来一次“搬家式”的大清理,实施“花园式”、“园林式”建设工程。在他的筹划下,对院内250O多平方米的地面进行硬化、美化,还改善了办公用房、改造了三个花坛、移栽了树木、种植了花草、安装了健身器材等。通过改善办公环境,狠抓环境卫生,加大绿化建设,加强机关管理力度,展示了法院新形象。在他的努力下,院机关面貌亮起来、公正文明形象树起来、干警精神振奋起来。

审判保障“好后勤”

他秉持制度先行的理念,制定了司法行政管理办法和财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强化执行“资金所有权”制度,积极推进勤俭节约制度,确保资金合理支出。院里办公经费紧张,他采取向上级法院申请补一点、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一点等方式,广辟财源,增加办案经费,努力改善经费紧张局面。仅2012年就先后为法院争取各项资金80余万元。为54名聘用人员支付了150余万元的社会保险金。 2014年,对法庭财务进行了统管,对各项开支进行了统一支付,特别是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禁令方面,严格到位,“三公”经费下降160余万元。

信息化建设“好操手”

在信息化建设上,他积极谋划,落实省市两级法院的规划要求。现在全院每人一台办公电脑,建成五个科技法庭,新增数字审委会、电子卷宗、12368诉讼服务热线、高清视频会议、远程接访等软硬件设施,对机房进行了标准化改扩建,总投资400余万元。信息化建设方面他做到了四个到位:认识到位、落实到位、运用到位、管理到位。

面对取得的成绩,魏光勇同志表示,成绩只能代表过去,在今后的工作中,他会更加努力,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为神圣的审判事业添砖加瓦,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