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武器扼住家暴“拳头”!
——曾都区法院北郊法庭发出2023年首份人身保护令

2023-08-08 16:15
来源: 曾都区法院
作者: 冯敏杰

    近日,曾都区法院北郊人民法庭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发出2023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撑起法律的保护伞,切实用司法为家暴受害者搭起温暖庇护港湾。

 

基本案情:

    闪某与某是一对夫妻,闪某系再婚,与前夫育有一子,且抚养权归闪某,在婚前白某承诺将闪某与前夫的孩子视如己出,闪某与某婚后也育有一期间白因不满闪某与前夫之子,多次对某进行殴打致其多处软组织损伤某报警后,曾都分局曾多次某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决定对某进行告诫,但白某屡教不改,仍然对闪某进行谩骂、恐吓、持刀威胁

北郊法庭在审查期间根据闪某的陈述、接警处登记表、家庭暴力告诫书、伤情照片等相关证据,认定闪某确实面临着遭受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闪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审查结束后,北郊法庭遂联系曾都区检察院,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决定书,支持闪某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裁定书作出后,为了防止人身保护令变成“一纸空文”,我院法官与检察官一起向闪某、白某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及警务室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若白某违反该保护令法院可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白某处以罚款、拘留并追究其刑事责任,将保护令的执行落到实处。

 

法官说法:

    面对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在施暴者与受害者之间筑起的一道防护墙,一定程度上可以预防和遏制家庭暴力,在保护受害人的人身安全甚至生命安全上具有重要意义。

申请保护令不以提起离婚等民事诉讼为条件,可以成为独立案件,同时,法律明确规定冻饿以及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均属于家庭暴力,如果遭受家暴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因年老、残疾、重病等原因无法申请的,其近亲属、公安、民政等部门都可以代为申请。

家庭不是战场,家暴没有借口,只有全社会对家庭暴力“零容忍”,敢于向家庭暴力说“不”,积极举报施暴者的违法行为,让施暴者不敢为、不能为,才能杜绝玫瑰变成拳头共同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